亚洲监管机构碳信用报告
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简称ADB)发布亚洲监管机构碳信用报告,旨在总结亚洲监管机构在碳信用方面的应用情况。
亚洲开发银行认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购买碳信用抵消碳排放并实现减排目标。当前碳信用市场总价值已超过18亿美元,预计2030年达到70亿美元,2050年达到4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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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监管机构碳信用政策发展
为了评估亚洲监管机构碳信用政策发展,亚洲开发银行收集了以下问题的答案:
碳信用特征的信息披露
市场参与者希望企业披露更多碳信用信息,以便衡量碳信用的可信度。目前67%的受访者已经要求企业披露碳信用基于技术还是基于自然。基于技术指的是通过碳捕获、利用和储存(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技术从空气中捕获二氧化碳,基于自然指的是从自然过程中捕获二氧化碳(例如森林保护、可持续农业)。25%的受访者要求企业披露碳信用是否从自愿碳市场购买,17%要求披露碳信用是否符合巴黎协定第六条。
碳市场和碳税制度
除去自愿碳市场外,强制碳市场是碳密集型行业的重要脱碳工具。70%的受访者已经采用碳排放交易体系,其中42%选择强制碳市场,28%选择自愿碳市场。40%的受访者已经采用碳税的方式,还有一些司法管辖区同时采用了碳市场和碳税。
提升自愿碳市场质量的措施
自愿碳市场主要通过发行人、碳信用运营商、注册机构、核查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等构成,监管机构可以在其发展中采取措施提高可信度和透明度。受访者采取的措施包括发布碳排放指南、开发自愿碳信用标准、采用国际高质量碳信用标准,以及允许使用合格碳信用额抵消部分碳税。这些措施可以促进更多投资者参与碳市场。
防止碳信用重复计算的措施
重复计算是自愿碳市场可能产生的重要问题,它会损害碳信用的可信度。巴黎协定第六条要求市场参与者确保碳信用只能被计算一次。27%的受访者建议了登记册,9%设置了碳信用登记机构,以及设定碳信用计算的标准。这些措施可以在碳信用发放、使用、验证、转让阶段避免重复计算。
参考链接:
Asian Financial Regulators on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Standards and Voluntary Carbon Cred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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