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ISSB标准应用情况报告
IFRS发布香港ISSB标准应用情况报告,旨在总结香港可持续披露监管政策和标准发展。
IFRS此前发布了司法管辖区ISSB标准应用指南,并向司法管辖区发布问卷调查,了解其ISSB标准应用情况。IFRS发布的一系列报告共包含33个司法管辖区。
香港ISSB标准监管情况
2023年10月香港宣布将与金融监管机构和利益相关者合作,制定适当采用ISSB标准的可持续路线图。2024年10月香港宣布将推出全面采用ISSB标准的路线图,并于2024年12月正式发布。香港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路线图(Roadmap on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in Hong Kong)要求大型公共企业最晚于2028年应用ISSB标准。
香港交易所(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基于上市规则框架制定了符合IFRS S2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并于2025年1月正式生效,香港上市公司将分阶段披露气候信息。香港会计师公会(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制定了符合ISSB标准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并于2025年8月正式生效,企业可以自愿应用这一准则。
基于上述监管政策,所有香港上市公司需要在2025年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披露Scope 1和Scope 2温室气体排放量。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需要在2025年开始的财政年度按照“不遵守就解释”的原则披露气候信息。大型上市公司(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需要在2026年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披露气候信息,中小型上市公司可以自愿在2025年开始的财政年度披露气候信息(但需要强制披露Scope 1和Scope 2温室气体排放量)。
香港ISSB标准制定情况
香港主要参考IFRS S1和IFRS S2制定可持续披露标准,例如香港交易所气候披露要求基于IFRS S2制定,上市公司同时基于IFRS S1和IFRS S2撰写可持续披露报告也符合气候披露要求。香港会计师公会制定的HKFRS S1和HKFRS S2将与IFRS S1和IFRS S2完全一致。香港交易所认为企业需要披露在短期、中期或者长期影响企业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金成本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会,并可以将这些披露纳入通用财务报告或者单独撰写可持续发展报告(但是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发布时间需要和年度财务报告保持同步)。
香港制定的可持续披露标准并没有加入豁免条款,但是上市公司可以在遵守ISSB标准的同时,应用其他国际可持续报告标准,只要该标准要求披露的信息与港交所ESG准则(ESG Code)的要求相当。公司也可以表明它们同时遵守ISSB标准和HKFRS标准。香港交易所并未要求上市公司针对气候披露做出合规声明,但应用HKFRS标准需要做出合规声明。当前香港气候披露和可持续披露还未要求第三方鉴证,但港交所计划在2027年考虑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全部或者部分可持续披露提供强制鉴证。
参考链接:
IFRS Foundation Publishes Jurisdictional Profiles of ISSB Standards
联系方式:todayes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