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要求
新加坡交易所(SGX)修改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要求,旨在延长合规时间,降低企业负担。
新加坡交易所认为,监管机构需要考虑不同企业具备的资源和准备情况,一些企业(例如小型上市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建立披露流程。同时本次修改仍要求企业按照预定时间披露Scope 1和Scope 2,原因是这些数据为追踪企业脱碳的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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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气候信息披露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分为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Large NLCos),修改从文件发布起生效。
上市公司
新加坡交易所将上市公司分为三类,分别是:
- 第一类:海峡时报指数(Straits Times Index)成分股;
- 第二类:非海峡时报指数成分股,总市值10亿美元及以上;
- 第三类:非海峡时报指数成分股,总市值10亿美元以下;
对于碳排放信息披露,所有上市公司都需要自2025财年开始强制披露Scope 1和Scope 2,自2026财年开始第一类上市公司需要强制披露Scope 3。第二类和第三轮上市公司可以自愿披露Scope 3。自2029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都需要对Scope 1和Scope 2开展外部审计。
对于其他气候信息披露,自2025财年开始第一类公司需要强制披露,自2028财年开始第二类公司需要强制披露,自2030财年开始第三类公司需要强制披露。

大型非上市公司
大型非上市公司(年收入大于10亿新加坡元且总资产大于5亿新加坡元)的信息披露要求会比上市公司更晚。对于碳排放信息披露,这些公司需要自2030年财年开始强制披露。对于Scope 1和Scope 2,这些公司需要自2032财年开始开展外部审计。对于Scope 3,这些公司可以自愿披露。

参考链接:
Extended Timelines for Most Climate Reporting Requirements to Support Compan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