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IFRS S2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标准

IFRS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标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IFRS)发布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标准(Climate-related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也称IFRS S2)。

IFRS在可持续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中提到,气候问题在可持续事项中占据重要地位。IFRS S2可以要求企业从气候相关物理风险、过渡风险等角度披露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会,从短期、中期和长期减少气候对企业可持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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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S2的主要内容

根据IFRS S1的内容,IFRS S2要求企业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目标四个角度,披露气候相关可持续信息。

  • 治理:企业需要披露用于监测、管理和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会的治理过程,例如负责监督的治理机构(董事会或者相关委员会),治理目标的设置(是否将气候目标纳入薪酬政策),以及管理层在治理中的作用;
  • 战略:企业需要了解与气候风险和机会有关的战略,例如气候风险对商业模式和价值链的影响、气候风险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对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的影响,以及气候对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自然资源配置的变化等);
  • 风险管理:企业应当确定、评估和监测与气候有关的风险和机会,并将其纳入整体风险管理流程。这些披露包括气候风险参数、情景分析,以及风险的性质、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的大小;
  • 目标:企业应当对气候目标的进展和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目标进行披露,例如行业内的特定指标、减轻气候变化或者适应气候变化的指标。常见的气候指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Scope 1 2 3)、气候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对资产的影响等;

IFRS要求企业于2024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并在未来年度披露与前一年的比较信息。

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标准
Climate Disclosure

IFRS S2与其他气候可持续披露政策

IFRS S2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简称TCFD)基本一致,前者来自可持续会计标准委员会(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SASB),后者来自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简称F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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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FD作为更早提出的气候披露国际标准,已经成为各个司法管辖区制定披露政策时的核心参考依据。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简称EFRAG)向欧盟提交的欧洲可持续报告标准草案(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ESRS),要求企业披露碳排放和气候情景分析信息。ESRS在设计过程中已经参考TCFD的框架。

IFRS S2在气候信息披露要求方面更加严格,以Scope 3碳排放为例,现有的监管政策通常豁免Scope 3披露,欧盟在ESRS的最新修改意见中,也通过给定宽限期的方式,减少小型企业的披露负担。IFRS S2已经明确要求企业需要披露Scope 3。在实践过程中,IFRS S2提出的计算标准,能够减少披露误差。

作为首个可持续披露标准,IFRS S2在设计中与IFRS的基础会计准则保持一致。目前全球采用IFRS会计准则的司法管辖区超过140个,IFRS S2将很快应用于这些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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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IFRS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Navigator

附录:IFRS S2常见问题汇总

问题1:对企业没有实质性影响的气候风险和机会,是否需要披露?

回答1:不需要。企业只需要披露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问题2:企业已经基于IFRS S1披露治理事项,而气候信息治理与此相同,是否需要再次披露?

回答2:不需要。企业应当避免重复披露。

问题3:企业是否需要对每种气候风险进行分类?

回答3:需要。企业需要将每种气候风险分类为物理风险或者转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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