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HKMA)扩大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范围,旨在扩展交通运输、制造业和废弃物处理等绿色和转型活动分类标准。
2024年5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第一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2026年2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本次更新继续扩大分类法的范围。
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更新和优化
本次更新正式补充了以下几项环境目标:
- 生物多样性、自然与生态系统保护;
- 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保护;
- 污染预防与控制;
- 资源效率与循环经济;
在覆盖范围方面,分类法涉及的经济活动分为以下部分:
- 绿色活动(Green Activity):符合净零排放、与1.5摄氏度经济活动一致的经济活动,例如光伏、风能和电动交通等;
- 转型活动(Transition Activity):目前尚未达到绿色标准,但在时间表内可以降低碳排放的活动;
- 转型措施(Transition Measure):可替换的高排放环节的技术或者过程;
不同行业的分类法更新
运输行业是第二大碳排放行业,约占总排放量的18%。分类法对陆地交通的定义进行分类,并对于低碳交通基础设施重新定义了几项经济活动。在航空运输方面,分类法新增了对可持续航空燃料使用率的评估方法。在海洋运输方面,分类法更新了排放强度阈值。
分类法将制造行业分为两个评估路径,分别是排放强度阈值路径和净零排放技术路径。此外,分类法还设定了2035年的期限,经济活动的转型措施需要在这一时间前完成。针对气候适应活动,分类法引入了过程基础法(Process Based Approach),即:
- 界定经济活动的范围;
- 评估物理气候风险;
- 制定并实施适应计划;
- 监测实施情况和表现;
- 必要情况变更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计划就扩大后的可持续分类法征求意见,并继续扩展能源、碳捕获、绿色交通等领域,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绿色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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