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监管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规则

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规则

英国金融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简称FCA)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规则,旨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与可持续报告准则(UK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一致的监管要求。

英国金融监管局于2020年为上市公司引入气候披露规则,并在2021年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成立后,提高信息披露的互操作性。

相关阅读:英国金融监管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咨询文件

核心:不遵守就解释原则

英国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全面采用不遵守就解释(Comply or Explain)原则,允许上市公司根据其商业模式、战略和风险状况,提供高质量的可持续信息。无论是S1非气候披露,还是S2气候披露,都将基于此原则,提高投资者使用可持续信息的效率。

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规则适用于以下类别的发行人:

  • 商业公司类别(Commercial companies category);
  • 转型类别(Transition category);
  • 非股权类别或者非投票股权类别(Non-equity shares or non-voting equity shares category);
  • 二次上市股权(Secondary listing or depositary receipts category);

新的可持续披露规则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首次披露将在2028年进行。对于Scope 3信息披露,监管机构提供1年豁免,对于非气候披露,监管机构提供2年豁免。

参考链接:

PS26/19: Aligning Listed Issuers’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s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最新文章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