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HKMA)发布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旨在扩大原有分类法覆盖范围,支持香港可持续金融发展。

2024年5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第一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界定对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贡献的经济活动。2025年9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咨询文件,纳入更多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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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背景

香港2021年发布了2050年气候行动计划(Climate Action Plan 2050),制定了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并计划在未来十五年至二十年内拨款2400亿港币,投向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行动。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于2022年开始制定,旨在提供一套通用标准,加快资金流向有利于低碳转型的活动。分类法旨在:

  • 指导市场参与者的绿色和可持续产品决策;
  • 加快资金流向绿色可持续资产、项目和投资;
  • 增强市场对可持续声明的信心,降低漂绿风险;
  • 提高投资组合之间的可比性;

2024年5月香港发布第一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其重点是识别和定义四个领域的十二项经济活动,这四个领域分别是能源、交通、废物管理和建筑。优先考虑这四个领域的原因是它们的碳排放占比较高,是低碳转型中必须要应对的事项。第一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参考了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nternational Platform for Sustainable Finance)发布的共同分类法(Common Ground Taxonomy),确保其与中国内地和欧盟的分类法兼容。

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介绍

本次发布的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在四个领域的基础上新增了两个领域,分别是制造业和信息沟通与技术行业。这两个领域同样属于碳密集型行业,对低碳转型具有重要影响:

  • 制造业:氢生产制造、电解氢设备生产制造、氧化铝精炼、铝冶炼;
  • 信息沟通与技术行业:数据加工和托管、温室气体减排数据驱动方案;

此外,第二阶段分类法还在此前的三个领域中加入了一些新的绿色活动,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新增绿色活动包括:

  • 能源:电力传输和分配、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气体传输和分配、电力储存和区域供热冷却;
  • 交通:摩托车、乘用车和轻型商业车辆交通、低碳运输基础设施;
  • 建筑:建筑设备安装维护和维修;
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覆盖领域
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覆盖领域

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涵盖了金融机构、企业、投资者、政府等利益相关方,并对市场动态、技术进步和政策重点做出回应。相比第一阶段对气候变化缓解活动的关注,第二阶段新增了气候变化适应框架。分类法参考了气候债券韧性分类法(Climate Bonds Resilience Taxonomy),计划分阶段制定符合香港地区特点的气候变化适应措施。分类法初期以水资源部门为重点,制定了以下适应措施:

  • 气候灾害之洪水灾害:雨水分离、水计量安装;
  • 气候灾害之水资源短缺:自动水控制系统、水资源监测设备;
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水资源气候适应措施
第二阶段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水资源气候适应措施

参考链接:

HKMA Publishes Hong Kong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Finance Phase 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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