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可持续分类法
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计划更新IFRS可持续分类法,旨在反映2025年12月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的修改。
ISSB计划在分类法中反映Scope 3第15类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要求,同时考虑行业分类系统在融资排放分类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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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可持续分类法更新内容
ISSB认为本次更新可以帮助市场更高效地获取和比较企业在气候信息披露方面的信息,特别是Scope 3融资排放的复杂领域。本次更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Scope 3第15类排放的披露要求
ISSB计划新增一个文本元素,允许企业将Scope 3第15类排放的披露与融资排放保持一致,企业需要说明衍生品的定义,以及排除相关金融活动。IFRS可持续分类法已经包括Scope 3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本次修改会新增一个第15类排放的子项目,方便企业披露融资排放。
行业分类系统
IFRS可持续分类法此前使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作为分类标准,本次修改会让企业选择IFRS S2中的行业分类系统,帮助可持续披露信息的使用者了解企业面临的气候转型风险。
豁免修改的内容
本次修改并不涉及温室气体核算替代方法和全球变暖潜势(Global Warming Potential)替代方法,因为这些披露已经能够通过分类法中的元素体现。当企业采用上述替代方法时,需要披露该方法的计量方式和选择理由。
更新后的IFRS可持续分类法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适用,ISSB计划邀请利益相关者对此更新提出意见,并在2026年9月底针对这些意见做出调整。
参考链接:
ISSB Proposes Updates to Its Digital Sustainability Taxonomy





